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财经资讯

因食品价格上涨 云南省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来源:云南网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07-11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全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据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19年5月调查结果显示,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9%,已经达到启动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目前,我省5月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超过6%的有昆明市、曲靖市、保山市、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红河州。为缓解生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述7个州市根据本地价格涨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发放临时补贴。补助对象为2019年5月在保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

       根据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基数进行测算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昆明市31元/人·月,曲靖市19元/人·月,保山市18元/人·月,昭通市24元/人·月,普洱21元/人·月,临沧30元/人·月,红河15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昆明市17元/人·月,曲靖市10元/人·月,保山市10元/人·月,昭通市13元/人·月,普洱11元/人·月,临沧16元/人·月,红河10元/人·月。

       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计划于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