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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 全省两千多商家承诺“无理由退货”

来源:安徽新闻网-安徽商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11-27    

       安徽商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陶伟)11月26日下午,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在合肥市举办“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合肥百大CBD购物中心等35家企业代表向社会公开承诺,自愿为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

       据了解,11月25日省市场监管局、省消保委制定出台《安徽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指引》明确,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推动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明确经营者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无理由退货条件和程序以及对无理由退货行为监督管理等三方面重点内容,倡导经营者自愿承诺,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指引》明确了承诺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和商品本身、配件、标识、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齐全;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对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停止使用统一标识;鼓励同品牌连锁企业实行异地同品牌连锁店退货。

       同时,《指引》还明确了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有权拒绝退货;因无理由退货产生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申请调解。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指引》充分考虑到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商业文明和社会诚信程度,体现了鼓励规范为主、解决实际问题、买卖双方关系合理平衡等特点,既充分体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鼓励引导2400余户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承诺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今后将发动更多线下实体店加入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列,提升线下实体店诚信经营水平,打响“放心消费在安徽”品牌。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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