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记者崔晓蕾)1月15日,淄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金融)系统上线发布会在齐盛宾馆举行。仲裁机构代表、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代表、仲裁研究学者,以及部分仲裁员共同见证这一盛举。互联网仲裁(金融)系统上线运行后,仲裁员、当事双方通过网络传输,就能对案件进行审理、答辩,并最终做出裁决,全程实现互联网化。
随着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商业交易方式发生了改变,大量商事活动、金融活动基于互联网而发生,以网络金融借贷、网络购物纠纷、电子合同纠纷为代表,争议标的额一般较小、争议简单、类型固定的纠纷案件大量出现。新情况催生新变革,淄博仲裁委员会顺应互联网时代经济社会信息化飞速发展潮流,结合仲裁灵活高效的特点,与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携手打造开放、无界、社会参与度广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依托网络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了互联网仲裁平台系统,深化“互联网+仲裁”工作模式,实现仲裁线上、线下协调发展,实现在线仲裁程序高效规范的同时,降低参与仲裁成本,提高淄博仲裁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互联网仲裁就是通过互联网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将传统仲裁方式优化,实现仲裁的智能化,将仲裁的参与各方都搬到了网上,从申请人提交申请、证据,到仲裁委的审查、立案,再到被申请人的答辩、证据提交、证据举证等,从线下移到了线上。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仲裁申请及相关证据,仲裁员、当事双方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就能对案件进行审理、答辩,并最终做出裁决,全程实现互联网化。
据悉,相比诉讼,仲裁实行协议管辖,没有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限制。通过互联网仲裁的方式,当事人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拿到裁决书。同时,淄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互联网仲裁利用互联网技术资源提供仲裁服务,解决网上争议,不限地域、高效便捷、安全合规,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足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只要通过登录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平台(https://zibo.adronline.cn/litigant)将电子证据推送到仲裁机构系统即可。
据淄博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淄博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金融)系统更加适合各类金融机构的金融争议解决。互联网仲裁与互联网金融都没有地域的限制,选择互联网仲裁解决纠纷的当事人,该系统可以将不同地域的当事人、仲裁员跨越时空、智能化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电子证据能够与互联网仲裁平台进行衔接,淄博仲裁委员会联合技术服务机构能够对金融机构的交易证据进行第三方存证、区块链存证,对后续仲裁庭的事实认定具有便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