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牛小宁 张积科)自“一法一条例”颁布以来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作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重要抓手,综合施策、持续发力,
全区空气质量逐年提升。
2017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6天,位列关中67个县区第八位、全市第四位,在四个区中排名第一。
2018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2天,同比增加6天(剔除沙尘天气13天,优良天数达到275天),优良率72% ,位列关中县区第八位、全市第三位,在四个区继续名列第一。
2019年1-6月份,优良天数为133天,各项指标继续在四个区中排名第一。
渭滨区如何做到连续三年四区第一呢?

强化组织领导
今年年初,渭滨区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九办三组”,由11名区级领导包抓,1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从全区抽调近200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集中攻关。5月份,调整成立“渭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张德科、区长刘方斌任组长,相关区级领导为成员,内设综合协调、督办督导、攻坚专班3个工作组,组建13个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其中10个专班为大气污染防治专班)。今年先后4次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工作,3次召开大气强化督查保障、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推进会等全区性大会,每月召开1次工作开展情况点评和部门联席会议,全面及时传达中省市生态环境专项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
结合辖区实际,渭滨区今年先后制定了《渭滨区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渭滨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方案》《渭滨区燃煤锅炉拆改专项行动方案》《渭滨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专项行动方案》《渭滨区工业企业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渭滨区2019年工业企业夏季错时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工作职责,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镇街。出台《渭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暂行办法》,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镇街、区级有关责任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和行政村(组)、社区两委成员等相关人员及时启动追责,同时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降等,倒逼工作任务落实,起到了警示和压力传导的作用。
邀请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帮扶工作组宝鸡中心组组长、副组长对领导干部及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秦川机床等企业去山东烟台铸造企业学习先进治污经验,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题,推进企业向高质量发展。

细化目标任务
三年来,渭滨区共削减燃煤11多万吨,拆改燃煤锅炉280多台,清理沿街小火炉500余户,改造集贸市场清洁能源11处、安装、清洗餐饮油烟净化器2000多台,实施农村“五改”1.5万户。改造整治“散乱污”企业219户、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业企业38户,60多户工业企业落实夏季错时错峰生产要求,120多户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停限产措施。淘汰黄标车345辆,16户加油站全部完成油气三次回收改造。新增城市绿地13万平方米。

加强环境执法
2018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937起,处罚金额557.2万元(其中冒黑烟车辆399起,罚款5.2万元,查处渣土车、货车违规行为5360起,罚款103万元;城管执法局查处建筑工地扬尘、露天烧烤等50多起,罚款60多万元),形成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依法受理和查处环境信访及群众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问题203件,满意率达到99.5%。
加大财政投入
2017至2019年,共下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费4484万元,其中中央省市级发放的专项治理资金2687万元,区级财政投入1797万元,用于燃煤锅炉拆改、农村“改气、改电、改炕”、喷雾洒水作业、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同时,积极争取中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治理资金300多万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机制,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积极开展宣传
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在区政府网站开通 “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信息专栏,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和 “6·5”世界环境日宣传之机,制作主题宣传广告墙,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组装宣传车在3个镇巡回宣讲秸秆禁烧政策。先后两次历时三个月,在开元商城、人民商场、滨河南路、清姜坡电子显示屏及4路、6路、22路、28路、36路公交车载电视发布大气污染防治宣传信息。

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4月底,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交办渭滨区问题90个,其中国家督办36个,截至7月底,8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国家督办问题正在整改当中。2019年5月8日至今,生态环境部大气强化督查交办渭滨区问题4个,无国家督办问题,4个问题正在整改。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美好的生态环境不仅在古人的诗里
也在渭滨区环保人挥洒的汗水里
茵茵柳绿
未来可期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