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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启动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可申请人才公寓和住房补贴

来源:新消息报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19-11-11    

       11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获悉,即日起银川市正式启动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过渡期大学生可申请低租金人才公寓,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可申请人才公寓、生活补贴、住房补贴或共有产权房四项政策中的一项保障政策。申请人才公寓的可常年申报,申请生活补贴、购房补贴或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截止时间为12月6日,向市委人才工作局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逾期不予以受理。银川市本级第一批将提供256套共有产权房。

       根据《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实施办法》,申请人为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或已在银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宁夏籍创新型大学生同等适用,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的过渡期大学生是指毕业后尚未就业但有意向来银就业创业或未与相关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的;

       2.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是指在银川市依法登记并正常纳税的企业就业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在银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全日制高校)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3.所学专业符合银川市创新型人才需求目录,补贴档次为符合目录专业的最高学位;

       4.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创新型大学生。据了解,申请人在符合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实际人数抽签分配银川市本级第一批共有产权房房屋。如存在未抽中房屋者,可按意愿调剂享受其他三项政策或纳入第二批共有产权房选房范围。另外,凡申报人员,必须在“银川人才云”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www.ycrcy.gov.cn),申报通知及有关填报表格可到“银川人才云”资料下载专栏下载。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将核查申报人在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创办企业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如发现有不合符条件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951-55553305555825。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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