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河南讯(记者 宋凌云 通讯员 张明珠)“上了黑名单都没这么不担心,不能做火车我就买汽车票,但是这次被电视台、微信曝光太丢人了”,尉氏县邢庄镇的老赖“陈某汉”说。2018年12月尉氏县法院集中曝光了一批“老赖”名单,被执行人陈某汉看到后,从外地赶回尉氏法院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2月12日尉氏法院执行局218办公室,在执行法官赵年同志的耐心调解下,案件申请人师某和被执行人陈某汉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二人因交通事故受害追偿案诉讼至法院,经审判,当事人陈某汉赔偿师某损失共计6452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汉将其在事故中肇事的面包车丢在交警大队,便下落不明。经执行查控,陈某汉名下除了肇事面包车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赵法官依据法定执行程序对面包车进行查封、评估、拍卖,获得现金收益9900元,不足以履行案件款,可陈某汉却躲避执行,拒不配合。在本月的集中曝光活动中,赵法官将陈某汉列在其内,没想到收效破丰。倒逼被执行人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主动缴纳案款3万元,剩余案件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每月3000元进行支付。据陈某汉称,他觉得上了失信名单家里人不知道也没什么关系,但是被曝光在电视、媒体上,家里的亲戚朋友都在议论,太丢人了。
尉氏人民法院通过媒体手段对老赖进行合理合法合法的曝光,可以对债务人进行不良信用揭示,同时提醒不知情的社会利害关系人有机会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保障人们交易安全,另一方面也极大程度的敦促债务人尽快履行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收效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