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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

来源:创新中国周刊    编辑:袁媛    发布时间:2019-01-30    

       ——- 执行利剑保业主权利

       本报讯(通讯员 秦莹 文图)王某等九名业主在开封市某一小区购置新房,后与水务公司就安装地热水工程签订协议,每个业主交费4890元,并约定安装相关事宜。公司收款后,未按约履行安装义务。九名业主愤而将水务公司诉至开封市禹王台区法院。法院判决:解除业主和水务公司地热水安装协议、水务公司退回每位业主安装费4890元及利息。水务公司未履行判决。

       九名业主于2018年12月底申请执行。禹王台法院及时向水务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水务公司既不履行也不报告财产。面对无视法律权威的企业,法院毫不手软,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九名业主对水务公司仍不退款的行为极为愤慨,法官一直做业主的安抚工作。水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对法院的电话,拒绝接听,后法院通过线索,找到李某,告知其失信、逃避执行行为的违法性,并严厉地告知:若再不回头,将对其司法拘留、罚款。李某还算识时务,考虑到春节在拘留所度过不是好滋味,立即表示马上履行,绝不敢再拖延。九名业主在法官的调解安慰下,火气消除了,并放弃安装款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019年1月28日上午,水务公司将九名业主的安装款全部退还,案件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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