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李兆敏)到2020年,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活动,倡导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这是聊城晚报记者从10月23日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2017年12月29日,原国家工商总局等2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原省工商局等28个部门结合实际,经省政府同意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部署我省创建工作。
在推进“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中,聊城围绕商品消费、服务消费、新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货真价实、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大力引导全市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形成一批放心商场、市场、商店、餐饮店、网店、药店和其他类型经营者,带动消费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其他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分别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为引领,明确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指导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加强与银行、邮政等系统的协商,探索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贷款授信、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调动经营者参与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
“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中,聊城将督促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组织广大经营者主动参与放心消费“承诺践诺”活动,在经营场所、企业网站等显著位置公开商品和服务标准、退换货制度、消费纠纷和解规定等消费维权相关承诺并积极践行承诺。倡导商场、超市等实体店实行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参与企业主动将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条件、流程等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并严格落实。指导经营者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畅通主动和解消费纠纷渠道,降低消费维权成本,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最大限度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创建中,将严格依法查处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拒不履行“三包”义务、售后服务侵权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大力度查办媒体曝光、群体性、跨区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要案,公布一批消费侵权典型案例。据悉,“放心消费在聊城”创建整体推进从今年11月一直持续到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