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田保庆)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十次、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全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共20条。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海林代表法院,为优化商丘营商环境作出十项承诺。
一、畅通涉民商纠纷立案化解通道。实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裁判文书网上签署、网上签章、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网上结案,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二、依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铲除破坏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严格罪与非罪,防止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三、提高民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法院电子化办案水平。加强案件审限管理,开展超审限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做到民事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大幅提升。
四、依法规范涉民营企业财产保全措施。慎重冻结被保全人的基本账户,禁止明显超标的额采取保全措施,加大对隐匿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防范和制裁力度。
五、提升办理破产案件水平。让无经营价值和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及时市场出清。
六、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权益。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从严惩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民营企业家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七、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对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
八、服务保障区域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金融领域的犯罪行为,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高利放贷行为。
九、助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依法纠正不规范行政行为以及明显不当、不合理的滥用职权、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政行为。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治理。
十、在执行工作中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且有发展潜力的被执行企业想尽办法帮助,优化被执行财产,确保财产价值实现最大化利益。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