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法制宣传

豫SH7U99救护车,一天内两次被高速交警处罚,神马操作?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创新中国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20-07-01    

本报讯( 王志刚 通讯员 刘珺 宋海洋 )6月29日,对于豫SH7U99救护车司机来说,绝对是个令他郁闷的日子:因为开救护车时没有系安全带,被高速交警罚款400元、驾驶证记4分。

当天早上6时46分,豫SH7U99救护车司机赴郑州转运病人行驶到京港澳高速公路692公里东半幅时、当天下午4时48分,该救护车返回信阳行经郑州机场高速公路10公里西半幅时,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被河南省公安厅高速总队一支队辖区的电子眼“抓”了两次“现形”。

救护车作为特种车辆,它是患者的救命车,担负着安全转运患者的职责和使命。救护车在转运患者时,享有道路通行的特权,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据一支队主管勤务工作的副支队长孙艳坤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作为救护车上的驾乘人员,肩负着保障患者人身安全和救死扶伤的重任,救护车在日常转运病人时,理当模范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豫SH7U99救护车司机连续发生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反映了他交通法规意识淡薄,麻痹大意,心存侥幸,这种行为非常不可取。如果救护车行驶中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或交通事故,因为车上人员没有系安全带,不仅会给司机自身造成伤害和车辆损失,还可能危及被转运患者的生命安全,这种行为是十分不可取的,必须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

鉴于豫SH7U99救护车司机存在的不系安全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支队在依法对当事车辆违法信息进行网上处罚的同时,已第一时间向该救护车所在的固始县人民医院、信阳市安委会、信阳市交通局和信阳市交通管理源头化管理办公室进行了抄告。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