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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法院开庭审理潘某进等11人涉黑案

来源:人民日报 市场报创新中国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20-08-05    

本报讯(田保庆 通讯员 杨委峰 洪小辉)8月3日上午,永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潘某进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等犯罪一案。该案由永城法院院长侯文担任审判长,永城检察院副检察长庞永红出庭支持公诉,11名被告人、12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以来,被告人潘某进、潘某里、潘某利兄弟三人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利用家族势力,纠集武校师兄弟、发小、准干亲等十余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潘某进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潘某里、刘某某、葛某某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陈某某、韩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无故滋事,情节恶劣;采取威胁、恐吓或要挟手段敲诈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采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以物抵债,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该犯罪组织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危害被害人人身及财产安全,破坏被害人及身边亲人的家庭生活,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治安秩序及群众的生活秩序。应分别对11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围绕案件的事实、焦点进行调查,法庭充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格依法进行了审理。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11名被告人对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最后陈述。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为确保案件审理的连续性,全体工作人员克服困难,连续作战,庭审自3日上午开始至5日凌晨1时结束,其间累计工作31个小时。

永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以及被告人家属共计80余人现场观摩庭审。由于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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