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法制宣传

货车起火未备灭火器 幸亏交警及时处置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创新中国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20-11-13    

       市场报创新中国讯(刘传海 通讯员 戴锋)11月12日下午4时10分许,一辆车牌为鲁JQG***的轻型货车行驶到连霍高速公路373公里处北副,因轮胎长时间运行摩擦,产生高温导致自燃。驾驶人冯某站在离车不远处,看着浓烟乱冒的车辆因未携带灭火器而急得手足无措。

       当时,巡逻至此的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十一中队中队长李春带领中队人员张磊、葛盖峰等,发该货车停在路边,货车发动机附近浓烟四起,火苗隐约可见。眼见明火要燃及发动机,李春当机立断兵分两组,一组快速设置警示标志,对现场进行警戒,避免殃及无辜;一组迅速拿起灭火器,跑向货车,对准起火部位进行灭火。经过大约5分钟的忙活,很快控制了火势,扑灭了火苗,护住了发动机和油箱,消除了安全隐患。

       司机告诉民警,他姓冯,是山东省东平县人,驾车准备去山西拉鸡鸭等活禽贩卖。行驶途中闻到了驾驶室有股糊焦味,就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子冒烟了,我只能看着火越烧越大,都怪自己没在车里放一个灭火器。要不是交警同志快速处置,我的车可能会被烧毁!”冯某握着民警的手感激地说。

       高速交警温馨提醒,司机朋友开车,一定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以免给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金果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服务协议 | 联系我们 | 加盟我们 | 人员查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13号院  邮编:100088

邮箱 scbcxzg@163.com 京ICP备20018841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738

版权所有:创新中国频道 Copyright © 2000-2016 SCBCXZG.CN All Rights Reserved.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编号:(京)字第29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