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网络版创新中国河南讯(记者 田保庆 通讯员 张龙翔 管庆飞)近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与前方顺行左转弯骑电动三轮车的马某相刮碰,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经过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张某负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马某入院治疗83天,花费将近29万元,经鉴定,马某分别构成八级和九级两个伤残,马某起诉后,河南省商丘市梁园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依法判令保险公司和被告张某分别赔偿马某医疗费等5万元和24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并没有履行法定赔偿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张志建、冯文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庭,经执行干警劝导,张某称还是没有能力赔偿。后来,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待将张某送到拘留所已经是凌晨三点钟。在张某司法拘留期间,执行干警再次联系马某,与其一同赶往拘留所,就案件赔偿问题与张某再次协商。经过执行干警的的积极促成,双方终于做出让步,达成和解,马某放弃了部分赔偿款数额,张某先行赔付部分现金,并将剩余赔偿款数额制定了还款计划,通过干警的的细心劝导之下,在拘留所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顺利执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