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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助沟通 农商和谐笑开颜

来源:中国网东盟    编辑:王祖能    发布时间:2018-12-25    

       中国网东盟2月11日讯 如今,砂糖桔是人们炙手可热的话题,砂糖桔的种植带动了我县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在砂糖桔的种植、加工、运输、包装、销售等环节引发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

       2018年2月8日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小年”,下午13时许,广西金秀三角司法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说:有人拦路不给运果车通过,车出不去果商就不结帐给果农,现场产生纠纷。调解员询问纠纷地点后,联合三角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赶往纠纷现场。

       据现场了解,黄某坤的砂糖桔以3.8元每斤的价格卖给果商兰某,并于今日捡果装车,过程中黄某兴带了七八个人开车来堵路,要求果商兰某赔偿差价5000元。

       事情起因为果商兰某与黄某兴以4.2元每斤的价格签订了购果合同,并约定好摘果时间。到了约定捡果的时间,果商兰某只要了四千斤,剩下的等过两天再摘;1月7日,果商兰某以黄某兴果质量不好为理由,把价格降低到3.6元每斤,黄某兴也同意了。但黄某兴听说黄某坤今天卖的果比自家的果卖得价钱更高,黄某兴认为,自家的果跟黄某坤的果相邻,果的品质相差也不会太大,同样应该能卖到3.8元每斤的价格,遂拦下果商兰某的运果车,要求兰某补偿差价。黄某坤则表示,这是果商兰某与黄某兴之间的矛盾,不能影响了自已的利益。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派出所民警控制场面,三角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按照人民调解程序,分开三方当事人,稳定三方人的情绪后,分别向纠纷三方当事人说明事情的利弊对错,让达成初步意见。最后,召集三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员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果商兰某同意赔偿黄某兴2500元;黄某兴也愿意为自己设卡拦路的行为表示道歉;果商兰某将黄某坤的砂糖桔过称装车后,当场将钱结清给A某;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三角司法所所长梁德明表示:遇到困难时,切莫冲动,要懂得运用、依靠法律手段正确维护自身利益,有法律的保驾护航,才能安心发展生产。(覃中 卓莉巾)

(原发布于2018-02-11 14:16:02来源:中国网东盟)

责任编辑:王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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