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凌云 通讯员 郭炎方)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却因琐事生了嫌隙,一言不合引发肢体冲突。近日,在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这起因邻里纠纷所引发的纠纷案件得到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刘某和张某某是同村邻居。双方本来关系尚可,但2014年村庄改造后,两家开始因宅基地纠纷偶有口角。2017年1月,在一次同刘某的争执过程中,张某某气愤不过,拿起立在墙边的铁锹挥向刘某,导致刘某受伤倒地,随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事发后,张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该案的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某于半年内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0000元。
案件宣判后,张某某开始服刑。考虑到张某某入狱后,其家庭生活陷入窘况,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刘某出于好意一开始并未催促张某某及其家人履行。然而直到约定的还款日期过了大半年,张某某及其家人也没有透露丝毫还款的意向。刘某这下坐不住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向尉氏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2019年4月,张某某刑满释放。考虑到张某某久未归家等因素,执行法官并未在其出狱当天将其带回法院,而是通过电话对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说服教育。
但直到张某某出狱后一月有余,之前法官的劝说却丝毫没有对其产生作用。因其既未按期向法院申报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尉氏法院遂决定对张某某进行司法拘留。
随后,执行法官赶到张某某家中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孰料几次突袭却都扑了个空。执行法官遂向张某某的家人讲明利害,并说明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诸多影响和不便,如果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张某某的女儿主动要求代为履行。第二天,在某信用社门前,张某某的女儿将4万执行款一次性交给了刘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