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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车道内停车少做了俩动作 被追尾却承担经济损失一万多

来源:人民日报市场报创新中国    编辑:金果    发布时间:2020-12-04    

       本报讯(刘珺 通讯员 宋海洋)广大驾驶员朋友对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不能超速超员、司机不能接打电话、驾乘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随意变更车道等行车“宝典”都比较熟悉,但对如何做到在高速公路上安全停车,就不一定人人清楚明白。这不,有着6年驾龄的货车司机陈先生就因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12月4日凌晨3时许,陈先生驾驶蓝牌货车由南向北正常行驶到京港澳高速700公里东半幅时,货车因油料耗尽突然失去动力无法行驶,他连忙将货车停进了应急车道内。慌乱之中,陈先生忘记了打开货车的双闪警示灯,也没有在车后方摆放反光警示牌。

       事也凑巧,正当陈先生打电话报警求助时,一辆黄牌大货车突然追尾撞上了陈先生的蓝牌货车,造成两货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货车上的人员并无大碍。

       据省高速总队一支队民警介绍,在本起追尾事故中,蓝牌货车遇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内停车后,因为没有开启车辆的警示灯,也没有按规定放置反光警示牌,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黄牌货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没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占压部分应急车道行车,操作车辆不规范,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鉴于上述情况,民警依法认定黄牌大货车司机负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蓝牌货车司机陈先生负次要责任。(以下新增加内容)并对蓝牌货车司机陈先生不按规定使用危险报警灯和不设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黄牌大货车司机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想到自己将承担一万多元的车辆经济损失,蓝牌货车司机陈先生后悔告诉民警:“我停车时仅仅少做了俩动作,没想到损失一万多,教训实在太深刻了!……”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到突发情况(如车辆故障、司机或乘员身体不适等)时,请大家务必牢记并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即车辆遇突发情况后,在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开(移)到应急车道内,立即打开车辆的双闪警示灯、在自己车辆的来车方向150米之外摆放好反光警示牌;车上所有人员,要迅速撤离到高速护栏外面的安全地带;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求助。安全行车规定有千万条,牢记规范操作是第一条。

责任编辑:金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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